党委书记:朱晓阳

党委副书记:茅靖峰

党委副书记、组织委员:陈龙

纪检委员:季红兵

统战委员:潘志勇

保密(保卫)委员:吴甲

青年(群众)委员:邵春燕

宣传委员:张效诗

一、党委书记工作职责

党委书记是学院(管委会)党委的主要负责人,在党委集体领导的原则下,全面主持党委工作。其主要职责是:
  1.主持召开党委会议、根据会议内容和工作需要主持党政联席会议、负责召集党员大会遵照党委集中领导的原则,正确执行党的民主集中制,发挥党委的核心领导作用
  2.加强班子建设,自觉维护和加强班子团结,主持召开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,带头执行民主集中制和党的纪律,带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
  3.按照“党管干部”“党管人才”的要求,加强干部人事改革,进一步健全制度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有关规定,实现党对干部的宏观管理和有效监督。制定并落实人才发展重大政策,协调各方面力量形成共同参与和推动人才工作的整体合力

4.加强调查研究,改进领导班子工作作风,组织班子成员有计划、有目的地深入基层,了解情况,解决问题,总结经验,推动工作

5.切实履行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,加强和改进党委自身建设和所辖党总支、直属党支部建设。

6.了解掌握党员的思想、工作和学习情况,发现问题及时解决,做好经常性的思想政治工作。

7.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职责,加强党风廉政建设,抓好党员干部的廉洁作风教育
  8.经常同工会、共青团等群众组织保持密切联系,交流情况,支持他们的工作,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。
  9.完成学校党委交办的其他任务。

二、党委副书记工作职责

党委副书记在学院(管委会)党委集体领导下协助党委书记工作,其主要职责是:

1.协助党委书记做好党委日常工作,书记外出时,主持党委的日常工作。

2.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以及上级党组织和学院(管委会)党委决议、决定。

3.协助党委书记做好日常党务工作、做好教师、学生的思想政治工作、精神文明和学院文化创建活动,指导和督促基层党组织落实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制度,认真开展各项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。

4.协助党委书记抓好干部队伍建设工作,做好干部日常教育、管理、考察、监督等工作。

5.深入实际,调查研究,指导、督促部门以及工会、共青团等群众组织开展工作。

6.负责做好群众来信来访的日常工作,协调解决和处理好教师、学生反映的各种问题。

7.完成校党委和学院(管委会)党委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
三、组织委员工作职责

组织委员是学院(管委会)党委中负责组织工作的成员其主要职责是:

1.协助书记了解和掌握学院(管委会)的组织状况,指导、检查、督促党总支、直属党支部过好组织生活。

2.按照规定,积极做好基层党组织换届选举准备工作。

3.收集和了解党员的思想状况和党总支、直属党支部组织工作情况。

4.了解和掌握入党积极分子的情况,督促党总支、直属党支部做好入党积极分子和预备党员的培养、教育和考察工作。

5.审查和办理发展党员的有关工作。

6.做好党员管理工作。

7.完成校党委和学院(管委会)党委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
四、宣传委员工作职责

宣传委员是学院(管委会)党委中负责宣传工作的成员其主要职责是:

1.协助书记开展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定、决议的宣传工作。

2.围绕学院(管委会)中心工作,拟定党员教育计划。

3.协助书记对师生进行政治理论、形势政策、师德师风院风学风教育

4.有针对性地做好党员和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,加强舆情的收集和研究,特别是做好优秀党员的先进思想和典型事迹的宣传工作。

5.完成校党委和学院(管委会)党委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
四、纪检委员工作职责

纪检委员是学院(管委会)党委中负责纪律检查工作的成员其主要职责是:

1.协助书记抓好党风党纪工作,负责对党员进行党风党纪教育。

2.受理并向校纪委转达群众对党员的检举、揭发、控告,受理、转达党员的控告、申诉,协助校党委和校纪委做好学院(管委会)党员违纪案件的查处工作。

3.加强学院(管委会)纪检监察队伍建设,充分发挥监督执纪作用。

4.考察、了解受处分党员改正错误的情况,对他们进行教育和帮助。

5.保障党员个人民主权利的正确行使,教育党员和群众自觉抵制不良倾向,坚决同各种违纪违法行为作斗争。

6.完成校党委和学院(管委会)党委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
五、青年(群众)委员工作职责

青年委员是学院(管委会)党委中负责青年工作的成员,其主要职责是:

1.协助书记密切联系学院(管委会)的青年群众,了解他们的思想动态,对他们热情关心、严格要求,有针对性地做好他们的思想教育工作。

2.指导共青团、学生会等青年组织,积极支持青年组织根据青年的特点开展各项活动,帮助青年组织搞好自身建设。

3.完成校党委和学院(管委会)党委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
六、统战委员工作职责

统战委员是学院(管委会)党委中负责统战工作的成员,其主要职责是:

1.宣传新时期统战工作的方针、政策,提高党员对做好统战工作重要性的认识。

2.经常了解和关心民主党派、党外知识分子和其他统战对象的思想、工作和生活情况,听取意见和建议,帮助解决一些实际问题,充分发挥其在学院各项工作中的积极作用。

3.经常与统战对象保持联系,听取意见和要求,帮助解决一些实际问题。

4.完成校党委和学院(管委会)党委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
七、保密(保卫)委员工作职责

保密(保卫)委员是学院(管委会)党委中负责保卫保密工作的成员,其主要职责是:

1.认真贯彻执行上级治安保卫工作的指示和各项治安防范制度,组织实施各项治安保卫工作。

2.了解掌握治安保卫情况,发现问题及时反映报告。

3.对党员和群众进行法纪和保密观念的教育,发动党员和群众做好安全保卫工作。

4.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工作,采取有效措施,预防各类事故的发生。

5.完成校党委和学院(管委会)党委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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